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6期)》,其中烟台爱龙堡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干红葡萄酒”因酒精度不达标被列为不合格产品。该批次葡萄酒的酒精度检测值仅为12.9%vol,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13.5~15.5%vol范围,且与标签标示的14.5%vol严重不符。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不合格产品名称为有机干红葡萄酒,生产企业为烟台爱龙堡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蓬莱市振兴路8号);销售企业为枣庄市台儿庄贵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办事处金光路人民医院东邻);产品规格型号:750ml/瓶,14.5%vol(标签标示值);生产日期:2019年11月14日;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测值12.9%vol,标准值13.5~15.5%vol)。
根据《葡萄酒》(GB/T 15037—2006)规定,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允许误差不得超过±1.0%vol。本次抽检中,该产品实测酒精度为12.9%vol,与标签标示的14.5%vol相差1.6%vol,远超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属于标签虚假标示与品质不达标的双重违规。
烟台爱龙堡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是山东省内知名的葡萄酒生产企业,此次不合格暴露出其在生产工艺控制、原料检验和出厂质检环节存在明显漏洞。值得注意的是,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19年11月,距今已超6年,直至2026年抽检才被发现不合格,反映出日常监管频次不足、企业自查机制缺失等问题。
目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如购买到同批次(生产日期2019年11月14日、规格750ml/瓶)产品,可联系销售商枣庄市台儿庄贵诚购物中心或拨打12315热线投诉退货。
本次通报是2026年山东省首批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例之一,共26批次食品上榜,涉及酒类、糕点、饮用水等多个品类。烟台爱龙堡作为“有机”葡萄酒生产企业,本应以更高标准把控品质,却出现基础理化指标不合格,严重损害了消费者信任与行业信誉。